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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推出泰安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导则

发布时间:2022-02-17 10:54    作者:施工资讯网    阅读次数:

从今日起,泰安市生态环境局陆续推出 6 个工作导则。

泰安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

工作导则

1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泰安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建筑工程扬尘防治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治工作。

3 编制依据

3.1 扬尘防治《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9 号)

3.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 JGJ146-2013 )

3.3《防治城市污染技术规范》 ( HJT393-2007 )

3.4《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48 号)

3.5《泰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 167 号)

3.6《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批复》 ( 泰政字﹝2018﹞85 号)

3.7《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山东省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的通知》 ( 鲁建标函 ( 2017 ) 23 号)

3.8《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4 术语和定义

4.1 扬尘

指地表松散颗粒物质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进入到环境空气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

4.2 建筑施工扬尘

指在建筑工程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4.3 现场围挡

指为了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与外部环境隔离开来,使施工现场成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所采取的措施,包括采用各种砌体材料砌筑的围墙、采用工具式彩色钢板围挡等。

4.4 车辆冲洗设施

指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的自动冲洗机、水池、高压水枪、排水沟等设备设施的综合。

4.5 建筑垃圾

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废浆及其他废弃物。

4.6 防尘网

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用于对裸露土方、易产生扬尘物料进行覆盖的纤维编织而成的网状体。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覆盖用的防尘网规格不低于 8 针。

4.7 PM10

指可吸入颗粒物或飘尘直径在 10 微米以下的颗粒物称为 PM10。

4.8 密目式安全立网

垂直于水平面安装,用于阻挡人员、视线、自然风、飞溅及失控小物体的网,简称密目网。主要用于建筑物围挡,缓冲阻止建筑物内各种物体的自由坠落。

4.9 扬尘防治 8 个 100% 标准

指施工现场 100% 围挡,施工场地 100% 洒水清扫保洁,驶出车辆 100% 冲洗,施工道路 100% 硬化,裸露场地、土堆及物料堆放 100% 覆盖,渣土车辆 100% 密闭运输,远程视频监控 100% 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100% 安装。

5 基本规定

5.1 建设单位

5.1.1 对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总责,承担工程前期准备、建设、室外配套及渣土运输全过程扬尘污染的全部责任。

5.1.2 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扬尘控制方案,签订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督促严格落实,加强检查,确保扬尘防治措施到位。

5.1.3 要科学制定渣土处置方案,与总包单位一起按规定选择经核准的渣土运输企业。

5.1.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拨付。

5.1.5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渣土运输许可手续,现场 "8 个 100%" 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5.2 监理单位

5.2.1 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承担监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

5.2.2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负责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

5.3 施工单位

5.3.1 对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承担主要责任;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标准要求,建立责任制,制定具体的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5.3.2 在施工工地大门口明显位置设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公示牌,公布扬尘防治标准要求和组织机构、责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5.3.3 严格落实各项抑尘、降尘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设置专职保洁员,负责现场保洁。

5.3.4 加强进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掌握施工中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5.3.3 严格落实各项抑尘、降尘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设置专职保洁员,负责现场保洁。

5.3.4 加强进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掌握施工中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5.4.1 黄色预警(Ⅲ级)响应措施

(1)市政工程:①落实好扬尘防治措施,强化市政工程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的扬尘控制措施,两小时一次洒水抑尘(非冰冻期),土石方工地应重点加强管理。②露天作业职工采取防护措施。

(2)房屋建筑工程:①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②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强化裸露土方、散料蓬盖等抑尘措施。

5.4.2 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均采取以下措施:

(1)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出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相关施工车辆、工程机械,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

(2)两小时一次洒水抑尘(非冰冻期)。

(3)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停止施工。

5.4.3 红色预警(Ⅰ级)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均停止室内外施工作业。

5.5 风力达到四级及以上时,施工现场停止土石方挖运作业。

6 房屋建筑工程

6.1 施工围挡

6.1.1 现场围挡

6.1.1.1 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 2.5 米。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围挡墙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6.1.1.2 砌体围挡 30 米设一道伸缩缝,每 3 米设一内墙垛,20 厚 1:2.5 水泥压光,围墙顶部和底座刷蓝色或灰色外墙涂料,中间刷白色外墙涂料。

6.1.1.3 使用定型化彩色钢板围挡的,底部设置高 30 厘米的防溢座。

6.1.1.4 现场围挡应定期进行维护,发现破损及时修复、更换。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完成后,方可拆除围挡。

6.1.2 建筑物围挡

6.1.2.1 在建建筑物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围挡的,及时整理、维护,确保严密、清洁、平整、美观。密目式安全立网的阻燃性能、外观尺寸、网目密度等指标要符合标准要求。

6.1.2.2 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作业层 1.2 米以上。

6.1.2.3 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

6.2 场地硬化

6.2.1 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地内主要道路须采用 C25 及以上混凝土硬化,厚度大于 20 厘米,宽度不低于 6 米。

6.2.2 材料堆放区和各类加工区用 C20 及以上混凝土硬化,厚度大于 10 厘米。

6.3 车辆冲洗

6.3.1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 4 米 9 米的自动洗车机,侧壁高 1.2 米,清水池的储水量不少于 5 立方米,满足连续冲洗的要求,设置自动补水装置,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工程竣工后方可拆除。

6.3.2 洗车台要承载 100 吨以上的重量。

6.3.3 在车辆驶进洗车机方向前 3 米处设置地感装置,在驶出方向前 1 米处设置道闸,车辆冲洗达到 2 分钟以上。

6.3.4 车辆驶离现场前,将轮胎和车身冲洗干净,确保不带泥上路。

6.4 洒水保洁

6.4.1 洒水系统

6.4.1.1 围挡喷淋。在围挡内测设喷淋,高出围挡 20 厘米,喷头间距不大于 3 米。

6.4.1.2 道路喷淋。道路两侧设喷淋,高出地面不小于 50 厘米,喷头间距不大于 3 米。

6.4.1.3 基坑喷淋。在基坑周边临边防护设喷淋,高出临边防护 20 厘米,喷头间距不大于 3 米。

6.4.1.4 楼体喷淋。楼体外围设置喷淋,喷头间距不大于 3 米,多层或小高层建筑在第 2 层设置一道,高层建筑在第 6 层设置一道。

6.4.1.5 喷淋均采用雾化喷头,安装定时自动喷淋装置。喷淋系统 2 小时喷一次,每次 10 分钟。

6.4.2 清扫保洁

6.4.2.1 施工现场建立清扫保洁制度。

6.4.2.2 施工现场每 4000 平方米配 1 名保洁员并统一着装,全天保洁,确保无泥土、无污水、无垃圾,不起尘,每周不少于 2 次高压冲洗或机扫。

6.4.2.3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洒。

6.5 覆盖绿化

6.5.1 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6.5.2 场内渣土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集中堆放,使用 8 针规格的绿色防尘网覆盖,防尘网用棕绳或尼龙绳连接,做到连接严密、牢固;发生破损应及时更换。

6.5.3 建筑垃圾日产日清,不能清运的集中堆放,使用 8 针规格的绿色防尘网覆盖。

6.6 渣土车辆

6.6.1 施工现场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经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核准。

6.6.2 渣土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运输无外露、无遗撒。

6.7 视频监控

6.7.1 施工现场大门口、作业区各安装 1 台枪型高清摄像头,塔吊顶部安装 1 台球型高清摄像头。摄像头采用高码流、720P 以上分辨率,保证图像清晰,满足 24 小时全时段监控要求。

6.7.2 监控传输线路采用超 5 类 4 对纯铜双绞线缆,线径不小于 0.5 毫米,互联网专线上行带宽 50 兆以上。

6.7.3 采用 8 口铁壳网络交换机。

6.7.4 安装硬盘录像机用于存储图像,存储时间不少于 15 天。

6.8 扬尘在线监测

6.8.1 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 1 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上传监测数据至视频监控平台。

6.8.2 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符合国家标准,确保 24 小时数据传输正常,数据存储时间 6 个月以上。

6.9 联动装置

6.9.1 在线监测设备与喷淋系统互联,当 PM10 数值超出 120 微克 / 立方米时,自动启动喷淋。

6.9.2 地感装置与洗车机、大门口摄像头互联,地感装置启动时拍照上传。

6.10 基坑开挖

6.10.1 基坑开挖前满足三个条件:

(1)手续齐全。建设单位要取得施工许可证、渣土运输许可手续。

(2)主体到位。施工和监理单位进场。

(3)措施到位。现场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洒水保洁、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联动装置、雾炮机、洒水车、道路清扫车等扬尘防治设施设备必须到位并能够正常使用。

6.10.2 基坑开挖采取湿法作业,一台挖掘机配备一台雾炮机,开挖过程喷淋、雾炮保持连续开启。

6.10.3 洒水车对喷淋系统覆盖不到位的部位进行洒水,道路清扫车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内外道路进行清扫保洁,确保不带泥上路。

6.10.4 洗车机至市政道路之间道路满铺毛毡,洒水并保洁。

6.11 室外配套工程作业。

6.11.1 室外管线、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施工,出入口道路硬化长度不低于 20 米,出入口内外及时清扫保洁。

6.11.2 车辆驶出前必须使用洗车机冲洗干净。

6.11.3 临时道路应铺草苫或毛毡,洒水并保洁。

6.11.4 非作业面使用 8 针规格的绿色防尘网覆盖,并洒水降尘。

7 市政工程

7.1 现场围挡

7.1.1 施工现场采用连续或分段设置硬质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 2.5 米。

7.1.2 主要出入口使用定型化彩色钢板围挡,底部设置高 30 厘米的防溢座,板面铺设仿真草坪,公益广告面积不低于围挡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7.2 现场覆盖

7.2.1 施工现场的灰、砂等散料以及裸土、不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渣土等,要用 8 针规格的绿色防尘网进行覆盖,不得出现裸露。

7.2.2 管线工程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回填,并对回填后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回填时禁止抛洒回填物。

7.3 现场作业

机械挖土(装土、堆土)、路面铣刨、切割或破碎等,风钻挖掘地面、工程沟槽开挖、市政路面碾压及施工现场清扫等作业环节,必须采取洒水、喷雾降尘。

7.4 车辆冲洗

车辆出场前冲洗干净,确保不带泥上路。出入口到市政道路之间铺设麻袋,实时保洁。

8 拆除工程

8.1 前期准备

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报送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备案。方案包括:工程基本情况、项目部基本情况、岗位职责、扬尘污染源、降尘措施、洒水设备配备计划、扬尘治理费用等。

8.2 现场围挡

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现场围挡按照本导则 6.1.1 条执行。

8.3 湿法作业

施工单位应采用合理的人工、机械及爆破等房屋建筑拆除方法,分段拆除,湿法作业。拆除全过程应同步持续采用高压喷淋、雾炮等洒水降尘措施,对被拆除的房屋建筑及周边洒水抑尘。

8.4 垃圾清运

8.4.1 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装载过程中,应同步持续对建筑垃圾、装载设备进行喷淋、雾炮等方式洒水作业。

8.4.2 出入口至市政道路满铺毛毡,洒水并保洁,驶离车辆冲洗干净。

8.4.3 清运车辆密闭运输。

8.5 垃圾覆盖

不清运的拆除垃圾集中堆放,使用 8 针规格的绿色防尘网覆盖。

8.6 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停止作业。

9 商品混凝土站

9.1 在厂区出入口内侧应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主要内容包括责任人、扬尘污染防治的主要内容、标准以及举报投诉电话等。

9.2 厂区硬化及绿化美化。厂区道路、办公区、车辆设备放置区及出入口至市政道路之间的运输道路进行硬化,每天对道路、厂区进行洒水降尘不少于 4 次,全天保洁。厂区内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厂区门前道路、环境按门前 " 三包 " 要求进行管理。

9.3 散料堆放区扬尘控制。生产正常使用的散料应入库封闭存放。

9.4 加工作业区扬尘控制。砂石材料的储存料四周、进料口、骨料传输带、混凝土搅拌设备、筛沙机等部位必须采取厂房化全封闭运行,并设置喷淋设备。粉料仓收尘装置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收尘效果。

9.5 运输车辆管理

9.5.1 厂区须设置洗车间,车辆出厂前对车辆进行冲洗,不得带泥上路。

9.5.2 现场必须安装砂石分离机,对回厂的混凝土运输车罐体中残留的混凝土进行砂石分离,严禁不经处理直接堆放、随意倾倒或排入排水管网。

9.5.3 散料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或蓬盖措施;混凝土运输车辆要在车体车门等明显位置标注企业名称,保持车体整洁,下料口处必须安装防漏洒装置,运输过程中确保下料口固定到位,防止车辆运输途中漏洒。

9.6 视频监控

9.6.1 厂区大门口、洗车间、厂房内各安装 1 台枪型高清摄像头,厂区最高点处安装 1 台球型高清摄像头,满足 24 小时全时段监控要求。

9.6.2 监控传输线路采用超 5 类 4 对纯铜双绞线缆,线径不小于 0.5 毫米,互联网专线上行带宽 50 兆以上。

9.6.3 采用 8 口铁壳网络交换机。

9.6.4 安装硬盘录像机用于存储图像,存储时间不少于 15 天。

9.7 扬尘在线监测

9.7.1 厂区主出入口安装 1 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上传监测数据至视频监控平台。

9.7.2 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符合国家标准,确保 24 小时数据传输正常,数据存储时间 6 个月以上。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推出泰安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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