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重点实施六项工程,实现撤并村通沥青(水泥)路100%、建制村之间通沥青(水泥)路100%、现有乡级公路沥青(水泥)路铺装率100%等“15个100%”。 根据《意见》,辽宁将实施农村公路攻坚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1.86万公里,其中扶贫路473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2.5万公里,切实保障农民基本出行需求;发展集农村客运、农村物流、农村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站,2020年年底前建设农村客运候车亭2500个;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8001公里,确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现有县乡公路隐患路段治理工作,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912座、2.7万延米,确保2017年年底前消灭县级公路现有危桥,2020年年底前消灭乡级公路现有危桥。 为确保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辽宁市、县级政府将成立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交通运输、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邮政、供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市、县级政府制定出台优惠政策,统筹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所需砂、石、土料场、生活用地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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